陕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陕西省太白林业局 召开建立健全“林长+警长”机制工作座谈会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安全,3月21日下午,省公安厅森林公安第二分局与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就建立健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在太白局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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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双方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四联2024”专项行动、“清网清套清夹2024”专项整治行动等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学习讨论,落实省林业局建立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制体系、打击非法组织穿越线及冻山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为太白局标准化基层林场建设保驾护航等进行了交流沟通,提出了切实可行意见和措施。

会议指出,全面构建“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是森林资源管护联防共管机制的又一项创新举措,对推动林长制与公安工作有效对接,依法严惩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火灾防控,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起到了积极促进和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双方要充分认识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构建“林长+警长”工作长效机制。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双方要把建立完善“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作为全面推进林长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明责知责、履职尽责、考责问责,切实抓好各项协作机制的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构建新形势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新格局。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双方单位“林长+警长”办公室要对本辖区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四要广泛宣传动员。双方单位“林长+警长”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通过举办科普宣传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协作机制运行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提升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努力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齐心协力加快美丽秦岭林区建设步伐。

会议要求,要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全域覆盖”的原则,设立第二分局和辖区派出所二级森林警长制,实现与太白局和林场二级林长制“一一”对应。 

省公安厅森林公安第二分局局长王小夫、副局长刘清浩及相关负责同志,省太白林业局局长李瑞群、副局长周荣军焦国锋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靳增波 审核:冉会社)